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編制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政府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一、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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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開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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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山西農機信息網或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信息資料檔案室進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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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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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網址為:http://www.sxnjfzzx.com.cn/(山西農機信息網);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查閱信息資料。查閱地點:太原市新建路59號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綜合業(yè)務部;時間:正常工作日;聯(lián)系電話:0351-412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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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開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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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在信息產生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依法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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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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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機構: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綜合業(yè)務部
聯(lián)系電話:0351-4124397
辦公地址:太原市新建路59號
郵政編碼:030002
受理時間: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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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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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填寫《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復制有效)提出申請。
《申請表》請在在本機關網站下載電子版。《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內容真實。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和身份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為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一事一申請”,并對所需信息描述詳盡、準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綜合業(yè)務部當面提出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申請人當面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申請人如申請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三條所規(guī)定的特殊信息,需提供該信息與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相關聯(lián)的證明材料。
山西省農業(yè)機械發(fā)展中心綜合業(yè)務部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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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zhí)幚?/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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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有關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將予以登記受理。
1.根據申請的內容,能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qū)分處理的,告知申請人可以部分公開及其獲取方式和途徑;對不予公開的部分,說明理由。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但本機關未制作或者獲取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的,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機關公開;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公開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7.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2號)、《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7號)規(guī)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有關情況。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公開后可能損害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將書面征求權利人的意見;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權利人。
9.申請內容不明確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10個工作日內補正;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
10.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同一行政機關申請公開同一政府信息,行政機關已經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如需延長答復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
11.申請人無故不提供相關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不提供自身與生產、生活、科研等相關聯(lián)的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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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監(jiān)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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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省農機局機關紀委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監(jiān)督電話:0351-4065109
通信地址:太原市新建路59號
郵政編碼:030002
接待投訴時間:正常工作日